第一節(jié) 水稻田除草劑項目界定
水稻田除草劑除草劑(herbicide)是指在水稻田中使用的,可使雜草徹底地或選擇地發(fā)生枯死的藥劑。
第二節(jié) 水稻田除草劑應用領域 分析
水稻田除草劑用于防治水稻田多種禾本科雜草和闊葉雜草的危害,廣泛應用于水稻田。
第三節(jié) 水稻田除草劑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歷程
農(nóng)田化學除草的開端可以上溯到19世紀末期,在防治歐洲葡萄霜霉病時,偶爾發(fā)現(xiàn)波爾多液能傷害一些十字花科雜草而不傷害禾谷類作物;法國、德國、美國同時發(fā)現(xiàn)硫酸和硫酸銅等的除草作用,并用于小麥等地除草。有機化學除草劑時期始于1932年選擇性除草劑二硝酚的發(fā)現(xiàn)。20世紀40年代2,4-滴的出現(xiàn),大大促進了有機除草劑工業(yè)的迅速發(fā)展。1971年合成的草甘磷,具有殺草譜廣、對環(huán)境無污染的特點,是有機磷除草劑的重大突破。加之多種新劑型和新使用技術的出現(xiàn),使除草效果大為提高。1980年時世界除草劑已占農(nóng)藥總銷售額的41%,超過殺蟲劑而躍居第一位。其中有O-異丙基-N-苯基氨基甲酸[O-isopropy-N-phe-nylcarbamate,縮寫IPC:C6H5NHCOOCH-(CH3)2,二硝基-O-甲酚鈉(sodium dinitro-O-cresylate)等。具有生長素作用的除草劑最著名的是2,4-D,認為它能打亂植物體內的激素平衡,使生理失調,但對禾本科以外的植物卻是一種很有效的除草劑。一般認為這種選擇性是決定于植物的種類對2,4-D解毒作用強度的大小,或者由于2,4-D的濃度因植物種類的不同而有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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