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做好汛前準備。農村水電站要全面落實險情應急防護措施,配齊備足防汛搶險隊伍和防汛器材、設備等物資。修改完善汛期調度運用方案和防汛應急預案,組織培訓和演練,增強應急處置能力。按規(guī)定設置備用電源,加強廠壩間通信設施建設,確保廠壩間通訊暢通。完善防汛搶險技術支撐機制,根據(jù)需要及時派出專家協(xié)助開展搶險救援工作。
三、開展汛前檢查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《水利部辦公廳關于規(guī)范和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生產監(jiān)督檢查工作的通知》(辦水電〔2019〕19號)要求,抓緊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并建立臺賬,形成排查、整改、銷號“閉環(huán)”管理??h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到汛前監(jiān)督檢查全覆蓋。在建水電站要把大壩、圍堰、隧洞、泄洪建筑物及高邊坡、深基坑等列為重點。要特別關注報廢停運電站,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和度汛安全的,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處置。
四、嚴肅防汛紀律。及時掌握水雨情預報信息,落實電調服從水調原則,嚴格執(zhí)行調度規(guī)程和經(jīng)批準的調度運用方案,嚴禁違規(guī)超汛限水位運行。強化值班值守,極端天氣時加密巡查頻次,加大巡查力度,重要部位和出險位置要派專人24小時盯守。
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,對因責任不落實、工作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責任。省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突出、對公共安全影響較大的農村水電站作為重點,開展重點抽查。水利部將根據(jù)需要適時對部分省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開展抽查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