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作內容
(一)做好工作總結。各試點單位根據試點工作方案,梳理區(qū)域品牌建設試點工作的推進情況和工作成效,分析存在的問題,提出下一步計劃,編制形成總結報告。
(二)開展試點工作評價,評選區(qū)域品牌建設典型經驗。
二、試點工作評價流程
(一)申請評價
試點單位如認為已實現試點工作目標,并形成了有示范價值的典型經驗,可參考《產業(yè)集群區(qū)域品牌建設試點工作評價說明》,編制申報材料,申請試點工作評價。
(二)資料評審與答辯評審
我部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遴選確定進入答辯評審的試點單位名單。采用集中答辯形式,對典型經驗的創(chuàng)新性、先進性、示范性等進行評價,提出區(qū)域品牌建設典型經驗推薦名單。
(三)結果公布
在部網站公布區(qū)域品牌建設典型經驗推薦名單,并在后期組織經驗交流活動,進行宣傳推廣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(yè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(以下統(tǒng)稱省級主管部門)要積極組織指導各試點單位做好總結和申請評價工作。
(二)各試點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,認真編制總結報告,如實填寫申請材料。總結報告請于9月21日(周五)前各一份(加蓋公章)報送我部(科技司)和所在省級主管部門。申報材料經省級主管部門出具推薦意見后,于9月28日(周五)前報送一式三份(加蓋公章),其中,兩份報送我部(科技司),委托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代收,一份報送省級主管部門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