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林業(yè)局公告(2015年第11號)
2015年第11號
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5〕27號)和《國務院審改辦關于及時調整公布審批事項的通知》(審改辦函〔2015〕32號)的有關要求,現將我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情況(見附件1、2、3)予以公告;同時,取消事項設定依據的相應規(guī)定或者具體條款停止執(zhí)行。
附件:1.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
2.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目錄
3.其他權力事項目錄
國家林業(yè)局
2015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