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推進全國民族教育科研工作,提高民族教育科學決策水平,根據(jù)《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章程》,決定成立第二屆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(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)。
專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對民族教育科研工作開展咨詢、指導、評估和服務工作,重點根據(jù)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章程和教育部統(tǒng)籌規(guī)劃,開展對民族教育重大問題的科學研究,為教育部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詢意見。
第二屆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下設民族教育理論與政策、基礎教育、職業(yè)教育、高等教育、雙語教育、民族團結與民族文化教育、民族心理與民族教研、內(nèi)地民族班、比較教育等9個學科(領域)組。專家委員會常設機構為秘書處,設在教育部民族教育發(fā)展中心,負責處理日常事務。請各省(區(qū)、市)及專家委員會委員所在單位對專家委員會工作給予支持。
第二屆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任期四年。同時,根據(jù)工作需要和人員狀況,教育部將適時對專家委員會委員進行增補和調(diào)整。